05 防破产|小企业防罚款破产

05 防破产|小企业防罚款破产

作者:凌翌

创业本身就不易,忙前忙后顾不上法规,防火防盗没防罚款。

中小微企业本身就缺乏抗风险能力,一招不慎,罚款袭来,不能承受之重。

一次罚款、连锁效应、恶性循环、拆东补西,招致破产。

太多悲剧。

 

一、偷税永远有坑

 

2023年9月,杭州某公司,隐匿收入400多万,税局决定应补缴税费200多万元并支付滞纳金,处罚合计300多万。

现该公司,除应补缴税款和罚款及未支付外,还有两笔对外债务28万元。

因无力补缴税费及罚款,申请破产。

 

防范:

 

  • 第一种,可以做的:避税

    避税不违法,它只是利用法规和监管的漏洞,少纳或不纳税款。但如果被税局发现了,需要补征税款的,并依法加收利息。

    避税需要专业技术,甚至会有一群专门的避税高手。没有把握,不要自己主观判断操作,避税也容易变成偷税、逃税犯罪。

    想避税的建议找财税人士做税务筹划。

  • 第二种,违法但不是犯罪:漏税

    漏税是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。

    漏税经税局认定后,会有滞纳金、罚款,此时最好要及时缴纳,否则税局会通知开户银行扣缴,纳税人的部分货物也会被扣留、变价抵缴。

  • 第三种,放任就会造成罚款和犯罪:欠税

    欠税,包括呆账税金、往年陈欠、本年新欠、已到限缴日期的未缴税款、缓征税款和应缴未缴滞纳金。

    欠税10万,罚款50万,不值当。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,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的,除了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,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严重的,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,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• 第四种,犯罪:偷税、逃税

    是指伪造、隐匿、销毁帐簿,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,虚假的纳税申报。

    偷税的行政处罚,除了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,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   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,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,应当以逃税罪定罪处罚。一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,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,构成逃税罪。

  

二、别被员工害了

 

2022年,一个胆大会计做的“烂”账,税务理解一塌糊涂,会计分录及会计凭证错漏百出,企业被罚的原地破产。

税务处理决定书,涉及10项违法行为,几乎把一般企业能够涉及的税种全部涉及了一遍。

胆大会计也许有老板的授意,才敢这么肆意妄为。

被税局追缴企业所得税100多万,增值税20多万,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合计被罚200多万。

而这个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00万,账上资金40万。根本没有办法承担这笔罚款。

本来持续盈利的企业,接到罚款通知后不到一个月,企业宣告破产。法人和会计,也将面临刑事处罚。

  

防范:

企业做账马虎不得。

上海提篮桥监狱是一所女子监狱,里面有60%的会计。

估计很多小企业没有会计、老板自己上阵,或者找个助理兼职一下应付。业务体系简单、规模小的,自己做账也可行。

但稍复杂的财务报告和涉及税务的,建议还是找专业的财务人士负责,不可用主观想象力做账,即便没有犯罪和罚款,也会有各种行政处罚公示在网站上,影响企业公信力。

当前没有凸显问题的,也不可抱有侥幸,财务上累积有弊病总会爆发。

小微企业,出于效率和成本,也可找外部的代理记账公司,较实惠,但在市面上筛选时要找专业靠谱的。

 

若会计只是企业主的背锅侠,那指使会计做假账的企业老板,也是逃不了的,共同违法,共同处罚。

 

三、冒用专家名义

 

广州一化妆品企业,为给产品增加信任背书,标上了“某某科技大学技术支持”字样,线上线下广泛宣传,并在直播中大卖。但却无法提供某某大学同意以其名义进行产品宣传的证明材料。

市监局认定该企业备案产品标签上“某某科技大学技术支持”字样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,冒用专家名义宣传牟利,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约100余万元。

做出处罚决定5天后,该企业即决定解散并开始清算资产。

或许接受公司破产清算,变成了该公司股东撇清关系和止损的唯一方式。

 

防范:

合法宣传走的稳。

增加权威性和信任度是常用的宣传方式,但故意误导消费者,冒用他人的技术或名誉,就容易成为监管打击对象。尤其“三品一械”监管更为严格。

如何合法的宣传:

  • 第一,宣传语可以设计的有吸引力,增加权威性,但借用时不要具体到某个名人、某个机构、某项技术。不仅可能罚款,若损害他人名誉权,还要赔偿损失。

  • 第二,宣传的多个优势点中,虚构的优势点不要成为主导,也就是销售业绩的增长不是主要来源于虚构的优势点。

  • 第三,蹭其他知名产品或人物的热度时,要有自己的创意,不要造成消费者对你的产品和他人产品的混淆。

 

四、夸大效果、价格欺诈

上海一家培训机构,在还没有学员报名的情况下,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:“24期连续举办”“第25期训练营”、“累计80名学员免费赢得某牌手表”等内容,过度夸大课程开办数量,过度虚构课程报名情况,夸大礼品发放数量。实际上之前尚未举办过一期培训。

学员报名参加后,发现跟预想的差距太大,课程价格也是被人为抬高的,就向监管部门举报。

上述行为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行为,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市监局对该培训机构实施的过度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,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。

该培训机构将宣布破产,已经拖欠三个月工资,骨干员工纷纷离职。

 

防范:

营造过度虚假的繁荣是欺诈。

适度夸大似乎是经营者常用的宣传手段,一般情况是没太大问题的,但应在可控范围内,有几点提示:

  • 第一,过度夸大,完全没有事实依据,性质上就是虚假宣传,尚未举办过一期培训,说成是“24期连续举办”,是对消费者的欺骗。

  • 第二,哄抬价格,虚假造势,通过营造虚假繁荣,诱导消费者高价买入。

  • 第三,交付名不副实,造成消费者巨大心里落差,没有对价的交付是根本原因。

  • 第四,客户管理是牛鼻子。维护好客户关系和安抚情绪,很多时候情况恶化,是因为客户不买账进而举报,成为导火索。始终要响应用户需求,直面问题,化解矛盾。

  • 第五,引起大面积用户不满时,及时补救,该退费就退费。无法避免时,就把损失降到最小。

 

五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

 

张某开了个小企业,鉴于客户需求,做了基础业务的延伸业务,但不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,次年张某在做企业住所的变更登记时,也未变更经营范围。继续经营延伸业务,因此获利50多万。因忙于业务,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。

之后不久,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,被监管部门罚款,随后被贴上“经营异常”的标识。

张某没太当回事。但之后在新刻公章时、担保贷款时、参与招标时,接连遭遇障碍,处处受限,此刻才意识到进入“经营异常”名录的威力。而且本来谈好一桩大的合作,即将签合同时,因合作伙伴担心张某“经营异常”的不良影响,拒绝签合同。

形成连环效应,丢掉大合同,现金流也出现问题,加上合伙人跑路,该企业1个月后不得不宣告破产。

 

防范:

 

如何预防进入“经营异常”名录:

  • 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,尽量不要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。

  • 异地经营、超范围经营,及时做住所地、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。

  • 按照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,例如企业信用信息、股权结构、产品标准等。

  • 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,积极履行义务,争取尽快解除处罚。

  • 避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
  • 避免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,例如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等。

 

如何解除“经营异常”:

  • 查明列入异常原因

    进入携创网(原中国工商注册网),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,查看企业列入异常原因,选择相应的原因进行操作移出。

  • 尽快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,然后前往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。

  • 补公示或更正有关企业信息后,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。

  • 超范围经营的,尽快补录变更登记。

  • 存在行政处罚的,及时补救,处罚解除后申请移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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